1997年12月30日,离新年还有两天,河北省高邑县法院的法官郭建朝、李占国二人风尘仆仆地赶到山东省蓬莱市,给该市徐家集镇人徐志堂送达此前该院受理的本县人耿振义、耿俊杰二人诉徐志堂债务纠纷一案的起诉书及应诉通知书,不料想,竟被扣作“人质”,长达九天之久。
提起这次被扣为人质之事,1月7日才被解救出来的两位法官不禁怒不可遏:“真没想到,我们就在警察的眼皮底下给弄走了!”
两位法官解释,在他们给徐志堂送达债务纠纷一案法律文书时,徐志堂讲此案已在蓬莱市公安局作刑事案处理,当他们到公安局了解完情况准备返回高邑时,徐志堂和他的一帮子亲戚却赶到,提出要请他们吃饭。二人不禁感到事情有点麻烦,这顿饭可能是“鸿门宴”!无奈之中,就硬拉上了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祝金奎一同赴宴,想着有公安局的人在场,总能有个“保护”。
在徐家集镇徐家人开的酒店里,祝金奎倒是明白,没有忘记对徐家人说上一句:“你们不能动他们一根毫毛!”当晚22点左右,他“打道回府”,临行前,又给两位法官道“别”:“你们就在这儿吧,我明天再来看你们!”可此后他就再也没有露过面,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这位有着30多年公安工作经验的祝金奎事后这样解释:“我以为他们已经走了!”
曾专门赶到蓬莱解救人质的高邑县法院副院长郑春福和政工科长平建宗反映,1月4日新年上班的第一天,蓬莱市法院就派了四名干警陪同前往徐家集镇解救人质,但当一行人来到徐家大院还未说完来意时,徐志堂就喊来六七个人将他们围住,甚至叫嚣要把蓬莱法院的干警也扣下。第二天,他们找到该市政法委反映情况,当工作人员与徐家集镇派出所电话联系时,派出所一位所长则明确表示:“不予协助。”二人又找到市委,办公室的接待人员则对他们说:“不要找了,找也没用。”后来他们又找到该市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则答复:“此事不属于检察院管。”在市人大,一位接待人员这样说道:“你们找到我就顶天了,我的答复是,按法律规定,该找哪找哪去。”1月7日,在蓬莱市委领导的重视下,有关部门才派出公安人员出面解救。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徐志堂终于作出让步,郭建朝、李占国终于被允许离开徐家大院。
徐志堂为什么要拘禁法官,难道他不知道是在违法犯罪?不曾想,徐志堂竟然失声痛哭,称自己被河北省高邑县的人绑架过,也当过“人质”。他说,早在1995年12月份,他经人介绍与高邑县的耿俊杰、耿振义等人开始做起了一年多的买卖,当时双方帐目已结清,他根本不欠对方一分钱,没想到,1996年11月,他却被高邑县公安局民警陈及现在该县法院受理的债务纠纷案的“原告”耿俊杰、耿振义连人带车强行绑架到高邑县,索要所谓的欠款,后来人虽被救出,但是轿车等物却至今仍未归还。徐志堂辩解,他把两位法官强留在家中,只是想求他们帮忙把所扣的轿车等物要回。
接到徐志堂报案后曾去高邑县调查取证的蓬莱市公安局的民警们则气愤地说,去年1月14日,他们找到高邑县公安局要求协助却遭到拒绝,闻讯赶来的耿俊杰、耿振义为首的60多人竟将他们围在公安局大院里长达38个小时,直到蓬莱市公安局领导通过石家庄市公安局和石家庄市政法委的协调后才得以解围,而其间,高邑县公安局的领导却视而不见、置之不理。
在河北省高邑县,耿俊杰、耿振义则说,他们是与徐志堂做煤炭生意的,徐从中吃差价。开始,徐志堂还挺讲信誉,后来就拖着不给钱。他们意识到徐志堂在骗他们,为此,曾找到高邑县公安局,被答复经济纠纷不归公安局管;他们也想到在蓬莱市法院起诉,但考虑开支太大,又害怕有地方保护,官司打不赢,即使赢了也不一定能要回钱。于是,就想到了绑架徐志堂,逼他还钱。
说起绑架徐志堂之事,高邑县公安局民警秦富国万般悔恨:“都是讲义气害了我,也害了别人。”他与耿俊杰是朋友,耿曾多次提出,想请他帮忙到蓬莱绑架徐志堂,“当时我也想到了这样做是犯法的,但碍于情面,不好拒绝,就答应了,现在想起来真后悔”。
如此看来,围绕各自经济利益而引发的这场“人质大战”,都“事出有因”。然而,法不容情!日前,私自参与经济纠纷、绑架拘禁徐志堂的高邑县公安局民警秦富国已被清除出公安队伍,同时检察机关还将他同耿俊杰、耿振义一并立案侦查。对非法拘禁两法官的徐志堂,蓬莱市公安机关于1月7日立案查处,鉴于徐志堂因遭绑架劫持,现已精神严重失常,不宜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决定对徐志堂取保候审,近日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至此,这场发生在蓬莱、高邑两地的“人质大战”事件,虽暂告一段落,然而,它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是沉重的。尽管中央三令五申,要严肃执法,依法办案,然而,一些地方和部门仍我行我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特别是执法人员公然执法犯法、违法乱纪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从而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破坏了国家法律的形象,降低了国家法律的威信。透过此次“人质大战”事件不难看出,某些执法机关不能严肃执法、依法办事的问题仍十分严重,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的阴影更是清晰可见。耿俊杰、耿振义、徐志堂等人有了纠纷问题,他们不是先想到求助于政法机关、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解决,而是不惜采取违法犯罪的手段绑架、拘禁人质,闹起“人质大战”,这正是政法机关对他们来说已失去了信任、国家法律对他们来说已失去了权威的表现!由此看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固然重要,执法机关要严肃执法、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又是何等重要又迫在眉睫!